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霍尔果斯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书公示。
公示日期:2020.12.4—2020.12.31(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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